司法化解金融風險 穩固優化營商環境
2023-11-24 15:29:23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樊芳 | 作者: | 點擊量:10777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熊英 陳慧靜)近日,津市市人民法院高效審理了一件大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,及時出手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,遏制風險蔓延,助力中小金融機構提升經營穩健性。
2018年12月26日,貸款公司向湖南津市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申請貸款,簽訂了《住房、商業用房借款擔保合同》,借款金額398萬元,借款期限120個月。同日,貸款公司與銀行簽訂《抵押合同》,另6名被告與銀行簽訂連帶責任保證合同,共同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。貸款人還款40期后,一直拖欠本息未償還,原告遂訴至法院。
為實現司法資源集約化、司法訴累輕微化,法院在案件辦理全過程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,第一時間將案件委托至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,由資深調解員充分聽取各方意見,再由法官助理介入,釋法說理,耐心勸導。雖各方意見最終未能達成一致,但已經明確自身權利義務,為下一步審判做好了準備。
確定訴前調解不成即正式立案,由法官助理向業務團隊通報案件詳情,立案當日法官便可知悉案情,判斷爭議焦點。該案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,快速判決,依法解除借款擔保合同,確定銀行的優先受償權和擔保債權。
?宣判當天,法官不僅就判決內容為當事人答疑解惑,更就判后履行提供了方案,爭取在化解銀行壞賬風險的同時保障貸款公司可持續經營,特別對銀行在政策過渡期的經營管理提出了法律建議。
“守住風險底線,是一切金融工作的前提,也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保障。”下一步,津市市人民法院將依法保障金融債權清償、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作為重要職能,力爭以繁榮穩定的金融市場穩固優化營商環境。
責編:樊芳
一審:樊芳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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